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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双宁再谈四维论

时间:2008-12-31 01:25:44  来源:  作者:,

  本报记者 蒋云翔

  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唐双宁先后负责了几乎所有类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包括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以及其他农村金融机构、外资银行、资产管理公司、邮政储蓄、非银行金融机构等。

  更远追溯,唐双宁在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行长任内就涉猎金融监管,90年代初最早提出法人代表资格监管并在基层进行实践。而在央行信贷司司长、货币金银局局长任上,还曾提出信贷资产质量监管和对钱币金银市场监管的理念;就任央行监管一司司长和银监会副主席后,金融监管就成了唐双宁的“专业”。

  在银行业监管领域,众所周知的“管风险、管法人、管内控、提高透明度”、国有银行改革“三段论”、“形似神似论”、引进战投“五条原则”和“五项标准”等均出自唐双宁之口。

  正值改革开放三十年之际,现任光大集团、光大银行董事长的唐双宁接受本报记者的采访,回顾了银行业的改革过程,还畅谈了银行业监管理念出台的背景。

  两次剥离与两次注资

  《21世纪》:1998年-2000年,国家对国有银行进行了注资和不良资产剥离。但仅仅过了几年时间,2003年国有银行又出现资本金不足和不良率高的情况,需要进一步改革。有人说是第一次改革不成功,你怎么认为?

  唐双宁:我不这么看。外界对这个问题有误解。这好比吃饼的故事一样。不是吃了第四个饼才吃饱,是因为吃了第一、二、三个饼垫底,再吃第四个饼才吃饱。1998年到2000年的注资和剥离是为后来的二次注资、剥离做铺垫,是“第一张饼”。

  《21世纪》:1998年发行了2700亿元特别国债为国有商业银行补充资本金,为什么到2003年进一步改革时,国有银行资本金仍然不够,还需要国家注资?

  唐双宁:我国银行业过去并没有资本金的概念,90年代才引入了这个概念。1997年在国家财力有限的情况下补充银行资本金,就想出了发行特别国债的办法。发行后当时以为资本充足率已达到8%。

  后来,在研究进一步深化银行改革时才发现,国有银行资本金仍然不足。我曾经陪同原央行行长戴相龙与原财政部部长项怀诚就此事进行商谈。项怀诚部长问,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金不足不是早在1998年发行特别国债后就已达到8%吗?为解释这个问题,我们根据有关资料对1997年补充国有资本金问题进行了专门核实,结果表明,四家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在1998年只有4.6%。

  《21世纪》:为什么变成只有4.6%了呢?

  唐双宁:主要有四个原因。第一,当年测算数据与实际执行结果相差较大。当年测算资本金缺口时,是以四家银行1997年6月末的风险资产数为基础,按四家银行1994年、1995年、1996年各年下半年的资产平均增长率,推算出1997年末四家银行的加权风险资产总额;呆账贷款及资本总额则以1997年6月末的数字代替。但从实际执行来看,1997年末四家银行风险资产及呆账贷款均出现了大幅上升,而资本总额则出现了下降。如按实际执行数据测算,1997年末资本充足率达到8%需补充资本金3365亿元;反之,如按2700亿元补充资本金,1997年末的资本充足率则为6.87%。

  第二,在1997年底,为了进一步规范对商业银行的非现场监管,要求商业银行从1998年开始报送以统一法人为单位的本外币、境内外及附属公司合并的会计报表。为此,四家国有商业银行1998年末呆账增加323亿元,加权风险资产增加22116亿元,使资本充足率比1997年末又下降2.23个百分点。

  第三,由于四家国有商业银行没有建立起动态的资本金补充机制和其他政策原因,一方面资产规模不断增加,加上1999年、2000年向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拨付资本金,使得后来国有银行资本金不断下降。

  第四,资本监管越来越接近国际通行标准,也导致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下降。在我国,资本监管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96年开始执行“中国标准”,这个标准比国际“老标准”大约差4-5个百分点;第二个阶段是2004年开始执行1998年《巴塞尔资本协议》标准,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国际“老标准”;第三阶段是计划在2007年以后,将按照“双轨制、两步走”的原则,较有实力的大银行率先开始实行《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由于以上四个原因,四家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一直在下降。到2003年,按1996年“中国标准”计算,已经降到了4.28%;若按1988年颁布的《巴塞尔资本协议》标准计算,四家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只有-2.29%。按《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计算那就更低了。所以,国有商业银行其实早就没有资本了。

  《21世纪》:1999年、2000年四家国有银行已经剥离了1.4万亿元不良贷款,为什么到2003年改革时还需要再次剥离?3年内的不良贷款是如何产生的?

  唐双宁:1999年剥离前,国有银行不良贷款账面数额为2万亿元,剥离1.4万亿元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后,不良贷款余额应该变成6000亿元。但是,到2003年国有银行第三阶段改革时,不良贷款总额又回升到了2万亿元。这里面有三个原因。

  第一,1999年剥离的不良贷款中有1000多亿是表内利息,不是不良贷款。第二,为债转股的需要剥离了2000亿元的正常贷款。债转股就是将银行对企业的债权剥离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变成AMC对企业的股权。债权转为股权后,国有工业企业每年少交200亿元利息,所以就脱困了。当然脱困也是与企业自身的努力分不开的,但不能不承认债转股政策起到了很大的作用。第三,国家开发银行也剥离了1000亿元不良贷款。所以,对四家国有银行而言,1999年实际上只剥离了1万亿元不良贷款,还有1万亿元不良贷款未剥离,而不是6000亿元。

  《21世纪》:3年内不良贷款又变成了2万亿元?新的不良贷款是如何产生的?

  唐双宁:这里面又有三笔账:一是贷款风险分类方法由四级分类改为五级分类方法,使得不良贷款增加了6000亿元;二是1999年以后农发行的一部分附营业务贷款划给了农行,使农行不良贷款又增加了1000亿元,这是由政策原因造成的;三是2000年人民银行组织开展的真实性大检查发现,不良贷款账面数额比实际情况少4000亿元。当然,经过各家国有银行的努力,不良贷款又收回了1000亿元。因此,到2003年,不良贷款总额还是2万亿元。

“四维论”出台背景

  《21世纪》:银监会自成立起,一起把“管风险、管法人、管内控、提高透明度”作为监管的基本理念。你最早也参与了银监会的筹办工作,当时这个监管理念是如何确定的?

  唐双宁:“管风险、管法人、管内控、提高透明度”的所谓“四维论”最早是我在2000年在银行业内部的一次会议上提出来的。接着2001年在京西宾馆召开的国有银行监管会上系统提出来。

  到2003年,银监会成立之际,刘明康主席凭着他丰富的金融工作经验,立即认同了这一监管理念。于是监管理念“四维论”成为了银监会的监管理念,一直延续到今天。

  我们过去的监管职责都是按行政区域设定,人民银行总行监管商业银行总行,人民银行省分行监管商业银行省分行,人民银行县支行监管商业银行县支行。有人管头,有人管脚,将一个完整的法人人为地割裂开来。但是,商业银行是一个统一的法人,不良贷款率、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等风险指标都是通过法人实现的。所以,要加强对银行机构法人的监管。管法人也成为银监会最基本的职责。

  《21世纪》:在九十年代,对银行业的监管肯定有不少空白点。当时是怎么对这些监管的空白点加强监管的呢?

  唐双宁:在90年代初期的银行业监管中,主要监管银行境内的业务,但当时中国银行(2.97,0.00,0.00%,)在境外就有很多机构。这样,对于一个完整的法人来讲,只监管他境内的业务是不完整的。

  此外,当时的监管工作也只监管银行的表内业务,但是还有很多表外业务。比如担保,可能是或有负债,这样的监管工作也是不统一的,所以还要对表外业务也要进行监管。以前也只监管银行的本币业务,但银行还有很多外币业务,也需要进行监管。

  所以我最早在1999年提出了监管工作的三个统一,即境内外、表内外、本外币的统一,对此前监管工作的一些空白地带进行了完善。

  到2001年,在海口的外资银行监管会议上,我又提出了监管工作的十个统一。即在监管范围上,实现本外币、表内外、境内外监管的统一;在监管过程上,实现市场准入、风险防范、市场退出的统一;在监管方式上,实现非现场监管与现场监管的统一;在监管内容上,实现合规监管与风险监管的统一;在监管标准上,实现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的统一;在监管方法上,实现定性监管与定量监管的统一;在监管资源配置上,实现重点监管与全面监管的统一;在监管手段上,实现治标监管和治本监管的统一;在监管着眼点上,实现中国国情与国际惯例的统一;在监管的最终目标上,实现加强监管与支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统一。

  反思金融危机

  《21世纪》:这次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原因就包括了金融创新过度、监管不到位。银监会2005年也成立了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当时是什么背景?你又是如何思考的?

  唐双宁:2004年-2005年,商业银行的创新活动越来越多,包括电子银行、代客理财、资产证券化、衍生产品等等,这也对监管提出了挑战。为此,银监会成立了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筹备组,在杭州开了第一次会议。当时会议认为中国金融业落后创新不足是一个主要矛盾,要支持商业银行的创新活动。

  当时我担任银监会副主席,主管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的工作。我在“支持”之后加上了一个“防险”。 作为银监会,必须讲防范风险。最终形成了“鼓励与规范并举,培育与防险并重”的银行创新与监管工作指导思想。

  而在过去,银监会的监管工作主要习惯于市场准入监管,对于创新业务的监管还不熟悉,我提出要坚持“区分险情、允许探索、加强协调、逐步理顺”的原则。

  创新业务品种很多,有的风险较高,有的风险可控,监管工作不能“一刀切”。监管部门应积极鼓励商业银行开展新的业务,开发新的领域,给予试错的机会。监管部门不能把市场准入作为控制风险的唯一办法。我们需要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在商业银行还没有进行金融创新尝试之前,就说这也不行,那也不行,新业务就永远不会存在。而没有金融创新,商业银行就无法发展,也就无法总结相关的经验和教训,也就没有更高的目标引导我们去学习、认识、提高。但在创新的过程中,又必须时时刻刻注意可能出现的风险,在实践中总结防范风险的规律,上升为理论、政策和法规。这就是我当时的考虑。

  《21世纪》:你提出在这次金融危机之后,对一系列问题都要进行反思,包括美国自由市场经济理论、美国具体的金融创新业务,以及美国的监管模式。能否具体谈谈?

  唐双宁:亚当·斯密发明了“看不见的手”的自由市场理论,对推动早期资本主义的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功不可没,但是什么事物走到了高点就要走下坡路。最终这一理论的局限性暴露出来,出现了1929年的大萧条。

  这样就出现了凯恩斯“看得见的手”的理论,“看得见的手”是对“看不见的手”的否定,凯恩斯为解决大萧条提供了理论上的支持。“看得见的手”的市场机制运行了50年,局限性也暴露出来了,出现了以弗里德曼的理论,他是对凯恩斯的否定,是对亚当斯密的否定之否定。

  那么弗里德曼的理论又运行了30多年,对解决80年代之初的发达国家的经济滞胀起到了很重要的理论指导作用,那时候很多西方国家,很多国有化的企业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实行改革重组,这三十年发展非常快。到今天他的局限性又暴露出来了,出现了全球金融危机,全球金融危机在解决过程中呼唤新的理论。这个新的理论应该是对弗里德曼的否定,对凯恩斯的否定之否定。这个新的理论既不是否定市场经济,但也不能迷信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加上国家宏观调控,掌握好“度”,这个“度”要根据各个国家的具体情况的不同而不同。光强调一方面都有片面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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